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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雲林縣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學年齡鑑定簡章

  • 資料來源:縣立信義國小

一、依據:

(一)特殊教育法第14條。

(二)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。

(三)雲林縣11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計畫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(一)設籍於本縣之兒童。

(二)截至115年9月1日年滿5足歲之兒童(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)。

三、鑑定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(星期四)下午4時止。

四、有關鑑定相關時程及地點,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。

五、檢附旨案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