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身心健康及安全,特將假期相關安全注意事項(詐騙防制、交通安全、工讀安全、活動安全、藥物濫用防制、校園及人身安全、居住安全、宣導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、網路賭博防制、犯罪預防、校園傳染疾病及師生健康、自殺防治)公告,敬請配合並共同叮嚀學生切實遵行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。
三、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 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業。
四、寒假期間,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,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國教署校安中心,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,聯絡方式如下:
(一)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33437856;傳真:(02)33437920。
(二)本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4)37061349;傳真:(04)2330276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