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依「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」規定 推薦113年度符合資格之優良特殊教育人員

  • 發布單位:特教科
  • 資料來源:特教科
  • 聯絡人:徐子惠

本案延長送件日期,請於4月26日(星期五)前送達教育處特教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