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利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進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(總綱)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,國教署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旨揭核心講師培訓。二、本縣各校推動國教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(總綱)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事宜時,應邀請前揭名單之人員擔任講師。三、旨案名單亦可至「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」查詢(https://cirn.moe.edu.tw/WebContent/index.aspx?sid=1172&mid=10002)。
一、為利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進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(總綱)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,國教署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旨揭核心講師培訓。
二、本縣各校推動國教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(總綱)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事宜時,應邀請前揭名單之人員擔任講師。
三、旨案名單亦可至「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」查詢(https://cirn.moe.edu.tw/WebContent/index.aspx?sid=1172&mid=10002)。